各县(市、区)科技局,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跟踪与服务工作,根据《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暂行办法》(肇府规〔〕2号)要求,现开展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运行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年度、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已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不用填报),名单详见附件。 二、数据范围 本次填报的数据为企业年全年累计数,即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的数据。 三、填报要求 (一)企业在4月30日前完成本次运行情况数据填报工作。 (二)运行数据登记实行网上填报。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督促本地企业及时填报,确保不漏报。 (二)完整、准确填报运行数据是市级高企应有义务,对不能填报的企业,由企业说明理由并提供有关佐证资料,经县级科技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填报运行数据的,不得享受市级高企以及市级研发费补助、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科技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 (三)联系人及电话 肇庆市科技局:赵善通,; 端州区科技局:冯振宁,; 鼎湖区科技局:杜敏华, 高要区科技局:彭益龙,; 四会市科技局:潘海健,; 广宁县科技局:卢梅珠,; 德庆县科技局:庞皓天,; 封开县科技局:邓建红,; 怀集县科技局:蔡洁枫,; 高新区科技局:李燕明,。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年3月1日 附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运行数据填报对象.docx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