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3月25日下午,广宁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农业农村局5个部门召开保护野生动物工作协调会。 会议通报了广宁县人民检察院近五年来对涉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讨论审议了《关于建立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领域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 会议主要达成六点共识 一是深入贯彻《决定》内容,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经营场所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加快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的整顿,加强野外巡护监测,打防并举,严查非法捕猎行为。 二是发挥立案监督作用,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于涉野生动物案件可能构成犯罪,但没有进入到刑事诉讼程序,滞留在行政执法环节的,依法监督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交立案线索。 三是发挥公益诉讼作用,针对涉野生动物保护违法行为,以及执法不严、监管漏洞等突出问题,用足用好检察建议、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包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手段,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督促行政机关严格监管,监督相关主体履行社会责任,共同惩治和预防违法行为。 四是共同探索建立猎捕野生动物前科登记归档制度与“黑名单”制度。对于一次性捕猎达不到犯罪标准的行政违法案件实施前科归档,依法累计捕猎数量,达到犯罪标准的,及时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餐饮商家、酒店、市场等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行为,应加强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建立违法信息“黑名单”,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及向社会公示。 五是构建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平台基础上,建立案件线索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案件信息、执法动态,促进信息共享。建立协作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证据收集及固定、违法与犯罪界限、案件移送流转等可能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建议,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协商解决的良好工作局面。 六是加强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定期进行联合普法宣传,全方位普法,提升宣传实效。引导广大群众摒弃陈规陋习,增强知法守法意识,自觉拒食野生动物。对于举报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群众,经查实可进行奖励,鼓励人民群众参与野生动物的保护。 End 责任编辑:赖明璋 供稿:吴文楚 版面制作:黄蕾 全民齐参与,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广宁检察∣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