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广宁县第二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于今年9月正式启动。县普法领导小组充分结合全县实际,选定了广宁县人民法院、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宁县水利局、广宁县自然资源局、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5个单位作为本届活动被评议对象。评议活动将按照社会评议(网络投票)、实地考察、召开评议会共3个步骤进行,并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估(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媒体代表、律师代表、基层代表组成评议团),通过公开投票、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报告等形式,分别对5个被评议单位开展执法、普法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其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评议。目前,本届活动正进入社会评议(网络投票)阶段,现将上述5个单位的履职评议报告予以刊登,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投票评议。

(PS:拉至图文末尾即可评议)

评议时间

即日起至年11月3日00:00

广宁县人民法院

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推进司法公开和“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把普法工作落实到严格公正执法的全部过程,把法庭审判作为人民法院普法的主战场,把裁判文书作为向社会公众释法明理的活教材,把案件裁判作为社会公众胜败皆服的风向标,通过依法公正审判、延伸审判职能、强化司法宣传等有效措施,健全人民法院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七五”普法工作有效推进(一)落实领导责任,健全组织架构。成立了以本院领导班子为主体的县法院“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形成分工明确的普法工作组织机制,确定以研究室为本院普法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部门,并具体负责社会普法宣传工作;其他各部门为普法的直接责任部门,如政工科具体负责本单位队伍日常学法教育等工作,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宣讲等普法活动。全院上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班子成员具体抓,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将“七五”普法工作纳入全院工作总体目标,融入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二)强化学法教育,提升队伍素质。我院切实抓好自身的普法工作,促使队伍不断提升法律素质,提高执法能力。一是紧密结合本院司法工作的需求,把在岗学法纳入干警教育培训年度规划,组织干警通过远程视频网络系统收听、收看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法律讲座和法官讲坛活动,参加法院系统和有关部门以及本单位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二是组织干警积极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和“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进行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每年的学法完成率达到%。三是通过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等形式,有针对性地集中研习法律,以提升法官在适用法律、统一裁判尺度方面的能力。(三)强化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普法宣传员作用。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通过参加审判活动,直接了解诉讼案件的审判过程,比一般群众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是普法的重要力量。年以来,我院认真执行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积极落实陪审员“倍增计划”,增加人民陪审员数量,使人民陪审员队伍由原来的40人扩大到人。年至年上半年,共有人次参与了件案件的审判工作,其中刑事74人次73件、民事人次65件,行政人次件。人民陪审员既是“审判员”,也是“普法宣传员”,他们在群众中进行法治宣传,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通过对某些案件的分析,告诉大家要如何做,如何来保障和行使自身的权利,更加生动、有效地促进法治精神向社会的渗透。二、落实普法与司法工作“三融合”,提升普法整体实效(一)把普法活动融合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切实贯彻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牢固树立办好一宗案件就是上好一门法治教育课的思想观念,紧扣司法活动特点把普法活动贯穿于办案始终,在司法办案过程中让当事人感受专业法律的熏陶。努力通过法官等司法人员的法律职业行为和专业素养的影响,将当事人带入法律的殿堂之中,增强法治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实现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有机统一。1.把普法工作覆盖到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全领域(1)依法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刑罚震慑预防功能,达到法律对犯罪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目的,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向社会普及违法犯罪的法律界限,使普法的针对性、必要性、目的性得以显现。年至年上半年,共受理刑事案件件人,审结件人。()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尽可能对当事人阐述清楚有关法律规定,以促进民事纠纷的有效化解和民事案件裁判的有效履行,强化评价指引功能,教育社会大众树立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达到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年至年上半年,共受理民事案件件,审结件。(3)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和严格审查非诉行政执行申请,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协调维护有序官民关系。年至年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件,审结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申请案件4件,裁定准予执行40件,不予受理件。(4)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年至年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件,执结件。严惩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年以来共实施司法拘留多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线索13条,依法对6名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告人给予刑事处罚。每年均开展数次强制执行集中行动,例如在年6月份,我院在县公安机关、当地镇政府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场监督、见证下,持续开展了两次执行攻坚集中行动,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两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有效排除妨碍,执行人员现场说法,使当事人及围观群众都受到教育。强化失信行为惩戒,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年以来把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有人次,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场宣传大屏幕等途径向社会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多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15条,树立了司法权威,有效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把普法工作覆盖到立案、庭审、裁判、送达各环节(1)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严要求、高标准建设了具有数字信息化功能的诉讼服务中心,在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的同时,也成为向广大群众进行普法的前沿阵地。诉讼服务中心内,设有多个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诉讼指南、各类法律条文等内容;设有电子触摸屏为群众提供自助查询法律、网上立案等功能;设有信访接待窗口,由一名资深法官专门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辩法析理、判后答疑等服务;设有导诉员,为当事人来办理立案手续提供引导服务。()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部署中关于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要求,充分利用好裁判文书来实现“以案释法”,向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大众宣讲法律、解读立法本意,提升司法公信。一是把裁判文书说理作为法官的基本功来进行培训,力求在文书中把裁判过程、事实认定、判决理由等阐释清楚,兼具事理、法理、情理、文理,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充分信服;二是完善裁判文书评价机制,强化文书评查、考核激励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措施,增强法官的精品意识,使裁判文书成为向社会展现法官风采、传播正义声音、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载体,实现司法判决的价值功能。(3)强化判后答疑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坚持落实判后答疑制度,办案法官在案件裁判之后,充分利用送达的机会认真做好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和教育疏导工作,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的公正性、合理性,让他们了解裁判所宣示的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提高遵守法律、敬畏法院裁判、自觉履行裁判义务的意识。(4)大力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充分利用本院巡回审判车(车载法庭)和各镇综治中心、村委会等办公场所,深入到社区、村庄、企业等现场开庭办案,既方便了地处偏僻、出行不便的当事人参与诉讼,更为广大群众带来了伸手可得的普法资源,就近享受法治教育。通过就在身边的一个个生动案例,使群众现场感受到法院开庭审案的庄严气氛,直观了解司法办案情况,使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入脑入心,取得良好的普法教育效果。(5)加强司法建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一直以来,我院坚持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充分发挥司法的监督和指引作用,增强审判的社会效果。年以来,我院针对在案件审判中发现的在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共向县有关行政机关和镇政府发送司法建议9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措施整改。通过司法建议这一形式,促进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有效地堵塞工作中的漏洞,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和管理,在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及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起到了很好的法治宣传作用。(二)把普法活动融合在司法公开工作中。我院把深化司法公开作为履行普法责任的重要抓手,通过庭审直播、文书上网等形式,利用好“互联网+”的传播介质,延伸普法触角,有效传递司法个案蕴含的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增进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实现普法效果从个案到类案、具体到一般、特殊到普遍的延伸和转化。1.构建“两微一端”普法宣传矩阵。年以来,我院充分依托官方网站、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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