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在线给你新、快、有质量的本土资讯 根据《广宁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宁办法〔〕13号)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宁县民政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用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宁县民政局公开招聘雇用人员4名(详见附表1《年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宁县民政局公开招聘雇用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年、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年10月1日至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一般为18至35周岁(年7月16日至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 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年7月16日。 工作经历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盖章。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