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降低机动车事故的发生率,深刻吸取广宁“6.21”交通事故教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6月25日起至9月25日,广宁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3个月的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目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摩托车交通违法比较严重的热点问题,6月27日,该局专门组织开展了第一次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行动。 上午7时,由县公安局交警、巡警、战训班学员组成的交通整治组,在政委邱达智、交警大队长梁军新、巡警大队长冯喜等领导的带领下,分别在该县城南坤城路口、水圳口、十三行桥头、城南大道红路灯处设卡,对来往的摩托车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查处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或驾照未年检、摩托车未按规定年检或未上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酒后驾驶、摩托车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整治超速超载、无牌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六类交通违法行为。 在行动前,政委邱达智要求全体执勤民警坚持理性、平和、文明、公正执法理念,查处过程中,遵循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对于查处到的六类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绝不姑息,同时加强对违法当事人的宣传教育力度。对阻碍交警执行公务、恶意攻击交警、造成伤害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行动中,共出动警力80人次、警车8辆次,共查扣二轮摩托车42台、扣三轮摩托车11台、摩托车超载72宗,其它违法65宗。通过整治,有力震慑了县城摩托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罗建彬、冯志锋)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