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17时08分,谭某勇(广宁县江屯镇人)驾驶粤HNO自卸大货车(装有瓷泥)由广宁县联和往清新县南冲方向行驶,行至S35O线41KM+7OOM(联和流坑)路段时,与一辆粤HPV两轮男装摩托车发生碰撞并引发摩托车起火。 接到报警后,县交警、辖区派出所及急救中心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处置和救治。 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驾驶人待查)。死者分别叫朱某坚、朱某福、朱某林(均为男性,广宁县江屯镇人)。目前,肇事驾驶员谭某勇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事故发生后,广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蔡向阳,政委邱达智,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梁军新,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梁平,交管科科长周泽等以及江屯镇政府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开展工作。至发稿时止,该事故勘查、取证等工作已结束。 广宁县公安局 年6月21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