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污水直排、臭气熏天、粉尘飞扬……

这是“散乱污”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整治污染企业刻不容缓,

环境保护不能掉以轻心。

广宁县以中央、省环保督察为契机,持续开展打击各项环境违法专项行动,对可能影响饮用水源的企业、禽畜规模养殖场进行检查,发现违法排污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年1月-8月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企业家,责令整改企业14家,关停“散乱污”企业19家;实施行政处罚18宗,罚款金额.1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宗,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4宗。自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以来,广宁县生态环境部门认真组织人员力量,积极制定整治方案,持续开展“散乱污”整治工作,坚决关停取缔一批,整改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决心将“散乱污”企业一“清”到底。

8月5日至6日,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相关负责人到排沙、石涧、江屯、南街等镇召开“散乱污”企业整治推进会议,要求各镇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落实生产环境整治方案,并现场对“散乱污”工作要求进行答疑。

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进行“散乱污”整治联合执法,严格查处“散乱污”企业、小作坊等。

落实网格化巡查监管责任,紧盯突出环境安全隐患,巩固“散乱污”整治成果,切实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截至目前,广宁县“散乱污”清理整治任务共计62个,已完成52个,群众反映的热点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切实保护了广宁县生态环境。

接下来,广宁县将持续开展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深化环境整治工作,让广宁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

环保知识拓展

一、什么是“散乱污”企业

“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不具备治理价值的企业。

散:选址布局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等已发布生效的各类规划的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

乱: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办理而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土地审批手续、安全评价审批手续、发改委核准备案手续等相关审批手续的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污染企业。

污:生产、经营过程产生污染物对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和危害,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非法排放的企业。

二、“散乱污”企业存在的危害

一是污染环境。很多“散乱污”企业生产工艺简单、生产设备落后,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不经过处理进行直排,严重危害生态环境。

二是扰乱市场秩序。“散乱污”企业投入成本低,产品质量无保证,产品的投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三是安全隐患大。“散乱污”企业没有基本的安全生产设施,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同时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

通讯员廖舒婷

绿色肇庆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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