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2/1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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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相识到相知,从相恋到结婚,两人跨过山河大海,却在风平浪静的水面,婚姻的小船说翻就翻。

好不容易花光所有运气遇见他,

又难得跨过山海嫁给爱情,

结果……

还没看完世间荒芜与繁华,就想离婚了。

那么,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如何寻求救济呢?

1基本案情

王某(男方)和张某(女方)于年登记结婚,双方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因生活琐事逐渐产生矛盾。年5月,双方开始分居。王某起诉,主张双方婚后争吵不断,没有夫妻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要求判决双方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则认为男方多次出轨、嫖娼并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造成女方轻度抑郁,要求认定男方存在过错并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对此予以考量。

2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双方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均分割。

张某不服,上诉至北京二中院,主张男方与案外女子系同居关系,而非一次性婚内出轨行为,并要求认定男方为过错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女方出示的照片及视频,可以认定男方存在婚内出轨行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符合本案实际情况。但女方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男方与案外女子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故男方不构成与他人同居之情形。同时,考虑到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出轨行为,对双方感情破裂存在严重过错,女方在本次婚姻中属于无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将对此情节予以适当考虑。综合考虑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并考虑男方的过错程度,酌定女方适当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3法官提示

一、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义务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在此基础上,增加规定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以及夫妻之间“互相关爱”的内容。上述规定体现了我国婚姻家庭法伦理性,也是婚姻家庭法的伦理价值与目标。本案中男方的出轨行为便是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

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法院在审理处理离婚案件时会充分考虑婚姻家庭关系的人身伦理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在此基础上,新增了“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将其作为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基本原则。即当夫妻其中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行为,在分割财产时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照顾,从而充分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三、离婚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规定将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限制在以上四种情形,其他过错情形不能适用,导致离婚案件中的无过错方对此条款多有异议。为解决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僵化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在《婚姻法》基础上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概括式规定,将其作为兜底条款,在具体案件中当事人可就过错情节、伤害后果等进行充分举证,以证明是否属于“其他重大过错”并进而主张损害赔偿。

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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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爱民律师

(湖南省优秀律师、邵阳市首届“十佳律师”)

 倪爱民,男,年生,汉族,湖南省新宁县黄龙镇人,法学本科,高级律师(系新宁县目前唯一取得高级律师职称的执业律师),邵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南南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其具有律师、劳动仲裁员、首席仲裁员、投资项目分析师四种职业资格。

  年取得律师资格。年牵头创办了邵阳市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年改为其个人律师事务所)。

  曾出席过湖南省第五次、六次、八次、九次律师代表大会,邵阳市第二次、三次、四次律师代表大会。历任湖南省律师协会第五届、六届理事会理事,第五届湖南省律协民商业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湖南省律协证券业务委员会委员,第九届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维权委员会委员、邵阳市律师协会第二届、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第二届邵阳市律协纪律惩戒委员会副主任,第二届邵阳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邵阳市律师公证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邵阳市法学会会员,新宁县法学会理事,新宁县无党派人士联谊会成员,新宁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新宁县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新宁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员。

  被选为新宁县第七届、八届政协委员、第九届政协常委,新宁县第八届、九届政协提案审查委员会成员、提案法制群团委员会成员,新宁县第七届政协驻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民主监督员、新宁县第八届、九届政协驻新宁县公安局民主监督员、新宁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被聘为邵阳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新宁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决策专家咨询组成员、新宁县人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新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届、三届检务公开评议员、新宁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员。

  年被邵阳市司法局、邵阳市律师协会评为邵阳市首届“十佳律师”;年被邵阳市司法局、邵阳市律师协会评为邵阳市优秀律师;年被邵阳市司法局、邵阳市律师协会评为邵阳市市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先进个人;年被中共邵阳市委法治邵阳建设领导小组评为年度市(村)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年被湖南省律师协会评为湖南省优秀县域律师;年被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律师协会评为湖南省优秀律师(系新宁县律师制度恢复四十年来唯一一位获得该殊荣的律师);年至现在十余次被新宁县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先进个人;年至今多次被政协新宁县委员会评为优秀政协委员。在担任政协委员期间,其撰写的《设立医患纠纷调处机构,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中小学校周边商店食品卫生管理》、《关于规范我县农家乐建设》等多件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

  年1月,其被《企业观察报》、CCTV《领导者说》栏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网商分会、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行业发展研究所评为“年全国十大法治影响力人物”,并入选湖南省委统战部建立的省级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人物库。其所领导的湖南南天律师事务所多次被新宁县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该所年又被《中国质量万里行》评为“全国诚信服务3.15放心承诺单位”。其优秀事迹先后在湖南经视、邵阳市电视台、新宁县电视台、《湖南律师》(年第一期)、《邵阳日报》、《崀山报》、《新宁发现》、《中国律师年鉴网》、《法和家网》、《中国基层网》、《邵阳新闻网》、《华讯头条》、《微记录》、《中国峎山网》等媒体上报道和刊登,并被收录入《中国律师年鉴》(-·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刑辩大律师》(·法律出版社)、《中国当代优秀律师》(第一卷·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年鉴》()、《中国好律师》(第二卷·现代出版社)、《当代新宁人物辞典》(中国科学艺术出版社)、《倪氏风华录》(湘籍)等书籍和大型文献中。

  勤奋敬业、务实高效、诚信为民、法律至上。

  具有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很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擅长刑事辩护及金融、保险、税务、房地产、政府采购、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

  在各类报刊发表了《医疗事故鉴定的几个问题》、《浅析律师职权的立法缺陷》、《怎样当好一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的法律后果》等论文17篇。

  先后担任过新宁县人民政府、新宁县地方税务局、新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新宁县交通运输局、新宁县旅游局、新宁县环境保护局、新宁县审计局、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新宁县黄龙镇人民政府、新宁县电视台、《崀山报》、新宁县妇女联合委员会、新宁县归侨侨眷联合委员会、新宁县夷江职业学校、新宁县物资总公司、新宁县自来水公司、湖南崀霞湘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宁县安平爆破有限责任公司、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宁营业部、医院、医院、新宁县步行街项目经营部、广宁园、邵新铁合金厂等数十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法律顾问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上百份。办理民事、经济、行政、刑事、非诉讼各类案件余件,其中刑事案件余件(无罪释放的6件,免予刑事处罚的15件)。

  

  1、参与处理案例:其代表新宁县人民政府参与处理崀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经营权转让、黄金牧场国有资产转让及该场相邻草山、草地出租等投资上亿元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约,年回龙“5.23”特大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等。

  2、刑事辩护案例:王某故意杀人案、唐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阳某贪污、受贿案等均被宣告无罪;陈某非法买卖爆炸物案、罗某贪污、受贿案、夏某受贿案、李某挪用公款案、钟某骗取贷款案、肖某玩忽职守案等均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李某私分国有资产案(从轻判处罚金5万元)、刘某强奸案(从轻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莫某强奸案(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周某故意杀人案(从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赵某故意杀人、寻衅滋事案(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5年)、新宁县的毒枭之一陈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刘某纵火案(从10年有期徒刑改判为6年有期徒刑)、新宁县有史以来第一刑事大案——李某等21人涉黑案(未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新宁县“中X帮”陈某等14人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从轻判处有期徒刑6年)、杨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从轻判处有期徒刑4年)、胡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金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从轻判处有期徒刑4年)。

  3、刑事代理案例:刘细娥诉王某故意伤害案(其代理的自诉人刘细娥胜诉,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4、民事代理案例:邓某华等人诉戴某3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该案前后经过二级三审,其代理的邓某等人终获胜诉)、医院医疗纠纷案(医院胜诉)。

  5、行政代理案例:巡田乡、靖位乡30多名乡村医生、个体医生诉新宁县地方税务局征收个人所得税案(其代理的新宁县地方税务局胜诉),新宁县公共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诉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许可纠纷案(其代理的新宁县人民政府胜诉)。

  6、非诉讼代理案例:广西某大市场有限公司诉新宁县人民政府上千万元合同仲裁案(其代理的新宁县人民政府胜诉)。

  廉洁自律,务实进取。

  一是凡当事人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的案件不收;二是极有可能败诉的案件,劝当事人不要起诉,不为收取一笔代理费而鼓动当事人打官司;三是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吃喝所诱,极力维护司法公正。

  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金城大酒店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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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L:、

  niai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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