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宁县委作出对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问责的决定,责令该局党委、纪委分别向县委、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这是该县首次对管辖党委、纪委实施问责。 年11月至12月,广宁县纪委对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展监督巡查,巡查发现该局党委近三年来没有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没有组织专题政治学习,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本流于形式,主体责任不明确,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清、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该局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近年来管辖范围内发生了如莫世强公车私用等多名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被处分问题。 针对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直属机关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从严治党不到位的问题,该县根据《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作出了《关于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直属机关党委问责的决定》,责令该局党委、纪委分别向县委、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这是该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缩影。 近年来,广宁县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建立健全责任传导、责任报告、责任考评、责任追究等“四项”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两个责任”监管平台,落实责任清单,以清单履职,开展述责述廉述德活动,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建立抓早抓小机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等方式方法,狠抓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履责不力的坚决问责,决不手软。去年该县共问责党员干部3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人,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清风肇庆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