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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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肇庆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整合各方力量,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截至3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4条,立案23宗,查处2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肇庆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纳入重点任务部署,多次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听取各地情况汇报,对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肇庆市纪委监委成立线索排查、专项督导两个专责小组,注重从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收集案件线索。同时,完善与公安机关及时移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机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大起底,进一步挖掘问题线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共排查问题线索条,立案审查调查65宗66人,党纪政务处分44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我们把收受财物、放纵包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3类问题作为重点,紧盯中央督导交办线索、省纪委监委移交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全程跟踪督办。”据肇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当前,中央督导组、省纪委监委移交的15条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已经全部办结,转立案4宗5人。

▲近日,肇庆公安机关铲除了一个垄断控制河砂资源的特大犯罪团伙,上图为部分采销河砂记帐单据、涉案资金等。

  对案情重大、情况复杂、性质严重、影响面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肇庆市纪委监委实行提级查办、重点督办。如肇庆市纪委监委对市公安局某分局部分干警收取好处费、充当涉黄场所“保护伞”系列案件提级直接查办,对该分局副局长夏某某等4人进行了立案查处。此外,肇庆市还推行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双专班”查办模式,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同步通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移诉机制。如肇庆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组,对“”肖某泉等人涉黑犯罪案件进行重点攻坚,立案查处了11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为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肇庆市通过“线下旁听+网络直播”廉政教育模式,推动警示教育向深度广度拓展。3月20日,怀集县组织党员干部到法院旁听梁某昌等10名恶势力团伙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庭审法制教育,并通过中国庭审网、怀集手机台等新媒体开展线上教育,累计点击量40多万次,实现了“审结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日前,肇庆市怀集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由怀集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等新媒体进行直播。

  接下来,肇庆市纪委监委将组建专项督导组,下沉各县(县、区)对中央督导组、省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市纪委督办件和已查结案件开展督导复核,深挖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不担当不履职、工作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追究,推动问题解决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肇庆市最全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扫黑除恶举报渠道

四会市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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